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,学生班级:
徐海学院2014-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院长奖学金(特等奖学金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对学生进行素质测评的基础上,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,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,评选出2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,20名学生获得院长奖学金(特等奖学金),115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,现予以公示,接受广大同学监督。
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、来电、来信等方式向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和院学生工作处反映,也可以向学院党委反映。
公示时间:9月25日-9月29日
举报电话:83995072 83995947 83883046
举报邮箱:yuwei@cumt.edu.cnxuhaixuegong@163.com229636430@qq.com
各奖项评选依据:
一、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需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,兼顾各系名额分配,结合学生在校内任职情况,按基本素质、发展素质、学习成绩三项考评标准。经学生申请,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,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院2名学生获得该奖。
二、院长奖学金(特等奖学金)获得者需具备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条件,兼顾各系名额分配,结合学生在校内任职情况,按基本素质、发展素质、学习成绩三项考评标准。经学生申请,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,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院20名学生获得该奖。
三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需在2014-2015学年度被确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其中A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30%以内;B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25%以内;C1档学生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7.5%以内;C2需成绩排名占专业人数3%以内,以上数据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算。经学生申请,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我院115名学生获得该奖。
附件:
【19468888 学生工作处
2015年9月25日